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,省級有關(guān)單位:
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建設,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(yǎng),根據(jù)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22〕62號)、《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(guān)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隊伍的意見》(浙人社發(fā)〔2017〕139號)等要求,現(xiàn)就實施2022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建設項目有關(guān)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申報條件和推薦名額
2022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建設項目共2類,分別是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(以下簡稱國家級基地)建設項目、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(以下簡稱國家級工作室)建設項目。
(一)國家級基地建設項目
國家級基地建設項目分為新建項目和已建項目兩類。國家級基地新建項目的申報單位,應是省級基地項目單位;國家級基地已建項目的申報單位,應是國家級基地項目單位。申報條件按照《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》(人社廳發(fā)〔2013〕52號)和人社部、財政部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22〕62號)執(zhí)行。已建項目申請的,推薦單位需同時報送建設考核評估報告,內(nèi)容包括:考核評估基本情況、項目建成后的管理運行情況、培訓效能發(fā)揮情況、資金使用情況等。
每個設區(qū)市和省級有關(guān)單位,可推薦1個國家級基地(含新建和已建)建設項目。其中,2020年國家級基地新建和已建項目單位,不得申報。
(二)國家級工作室建設項目
國家級工作室建設項目的申報單位,應是省級工作室設立3年及以上并常態(tài)化開展工作的項目單位,工作室?guī)ь^人年齡一般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,并提交與申報單位一致的社保繳費記錄。具體申報條件按照《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》(人社廳發(fā)〔2013〕51號)和人社部、財政部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22〕62號)執(zhí)行。
每個設區(qū)市和省級有關(guān)單位,可推薦1個國家級工作室建設項目。
二、項目申報材料
(一)申報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
國家級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包括:《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》(附件2)及相關(guān)佐證材料。
國家級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包括:《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》(附件3)及相關(guān)佐證材料。
(二)推薦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
推薦單位需提供蓋章的《推薦函》,內(nèi)容包括專家評審、公示情況、項目推薦名單以及聯(lián)系人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各市人力社保局、財政局以及省級有關(guān)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高技能人才項目建設工作,組織好項目申報、評審和材料報送工作;要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指導,加大監(jiān)督檢查力度,保障項目順利實施。
(二)對于列入2022年高技能人才建設項目的單位,各地政府要安排補助資金給予支持,項目所在行業(yè)、企業(yè),也要對項目給予經(jīng)費支持。
(三)各市、各單位要對2011-2020年期間確定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,進行全面考核評估,每年項目申報時,同時報送本年度考核評估情況報告,省人力社保廳將不定期進行抽檢。
(四)2022年國家級基地和國家級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紙質(zhì)材料一式五份以及電子版,請于10月25日前報省人力社保廳,逾期申報無效。有關(guān)文件、表格可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wǎng)(http://rlsbt.zj.gov.cn/)中的下載專區(qū)瀏覽下載。
聯(lián)系人:黃曉紅;聯(lián)系電話:0571-87057810;聯(lián)系地址:杭州市省府路8號省人力社保廳職業(yè)能力建設處(郵編:310025)。
附件:1.省級有關(guān)單位名單
2.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
3.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
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關(guān)于實施2022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建設項目的通知(浙人社辦發(fā)〔2022〕28號).doc
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
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
2022年10月20日
(此件主動公開)